单位拖欠工资职工不想干了怎么办?
2013-12-31 11:43 点击量:10294 来源:中工网——《四川工人日报》
12月25日,在蓉打工的董建兴向本报反映称,单位已两个月没发工资,他不想干了,但劳动合同还没到期,请问应该怎么办?
带着董建兴的问题,记者采访了省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索安多吉,他表示:首先董建兴应与单位充分协商,双方将自己的理由和困难如实说出,也许可以获得对方的谅解,使双方就所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。在解决此类争议时最忌讳的就是不顾一切地大吵大闹,不但无济于事,还有可能惹恼对方,反而不利于问题解决。
如果协商不成,董建兴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行为,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。
索安多吉向董建兴建议,若真不想干了,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合同,而且对他有利的是,这种情况属于单位有过失,所以不同于一般的由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,仍然有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可以拿,当然原来拖欠的工资仍然要付清。“解除劳动合同后,拿到了单位给的经济补偿金和拖欠的工资,再另谋职位,也不失为明智之举。”索安多吉说。